113.06.04 過氧化氫檢驗

 一、據行政院衛生署所頒布之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規定,過氧化氫於食品中不得殘留。※ 過氧化氫俗稱雙氧水,為家庭中常用的漂白劑及消毒劑。我國規定過氧化氫可使用於食品(麵粉及其製品除外)作為殺菌用,但在最終產品中不得殘留。食品加工所使用之過氧化氫必須為食品級。



二、依據所使用之快速檢驗試劑之操作說明,實驗操作後不變色者,表示樣品過氧化氫含量為0 mg/L Peroxide,樣品檢驗合格。

三、檢驗過程:

抽驗樣品:  豆腐

檢驗過程:


(1)    將過氧化氫檢驗試劑滴在檢驗樣品上。








(2) 看檢驗樣品有無變色。











 結果 :為 0 mg/L Peroxide,樣品檢驗合格。

113.06.04 中學午餐

 


113.06.04 幼兒園&小學午餐


 

113.06.04 幼兒園午點

 


通心麵蔬菜濃湯

113.06.04 幼兒園早點

 


銀絲捲&有機豆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