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.10.04 油脂酸價檢驗

 ◎油脂酸價檢測


1. 依據衛生福利部發布之衛署食字第 0980461015 號公文說明,當餐飲業油炸油之酸價超過2.0(mgKOH/g) 時,應立即更新。


2. 依據所使用之加熱油劣化度試紙之操作說明,油質應於呈色區完全變黃色前,更換油質。


檢測品項: 當日使用用油


◎檢測流程


a.在油炸油溫度 120~190℃ 時取樣,將試紙往下浸泡至格子泡到油脂。













b.放於紙上,等一分鐘後看顏色的呈色變化,比對呈色表後判定是否更換油。

◎結果判定










第一區不為黃色(合格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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